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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宁市最新产假是多少天?附国家规定的产假政策细则

2024-01-26 15:15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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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肖
西宁市最新产假是多少天?附国家规定的产假政策细则。假期很多,即将到来的中秋节是法定假日。

作为上班族,没有那么多理由随便请事假,但是每个在职员工都可以有申请婚假的权利,而且是带薪假,所以很多新婚夫妇不要浪费这个难得的婚假,那么西宁市最新产假多少天呢,下面为大家详细解答。

2024西宁市最新产假多少天?

1、婚假

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。

2、产假

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依法享受法定的98天假期外,奖励女方生育假90日,共计188天。

3、看护假

给予男方看护假15日。

4、育儿假

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,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日育儿假。

2024国家规定产假政策细则

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降低其工资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。

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,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。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,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。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,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。

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
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
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,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,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;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用人单位支付。

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

1、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,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,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;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,给予四十二天产假。产假期间,工资照发。

2、女职工怀孕,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,其检查费、接生费、手术费、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,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。

3、女职工产假期满,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,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,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,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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